SERVICES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内容 >> 婚外情取证

退伍军人的复员费一次性自主择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目前军人退伍时,国家发放的复员费、一次性自主择业费数额不菲,那么这些费用属于军人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怎样分配,尤其正处于婚姻危机当中的夫妻双方更为关心。

军人退伍时领取的复员费、一次性自主择业费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法院发布的有关《民法典》婚姻篇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当然,军人退伍时未婚的,复员费、一次性自主择业费就属于军人个人财产了。

×
添加微信好友,了解更多产品

点击复制微信号

微信号:wx888

复制成功
微信号:wx888
添加微信好友,了解更多产品
去微信添加好友吧

电话

12588888888
12588888888

微信

二维码扫一扫添加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