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一
证据名称: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目的:原被告系适格的诉讼主体
证据二
证据名称:结婚证/结婚内档证明
证明目的:原告绿豆汤与被告红豆汤于2022年11月11日在濉溪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的事实。
证据三
证据名称: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户籍材料
证明目的:原告绿豆汤与被告红豆汤于2023年1月11日生育一子取名杂豆汤的事实。
证据四
证据名称: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证明目的:2023年1月1日,原被告购买位于濉溪县豆子王国6幢1单元的事实。
证据五
证据名称:报警记录/住院病案/家暴告诫书
证明目的:原告对被告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
证据六
证据名称:照片/微信聊天
证明目的:被告与他人聊天暧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事实。
证据七
证据名称:借条
证明目的:证明原被告存在共同债务,即为购买房屋向小红豆借款400元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