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状可以由律师起草,也可以自己写。需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民族、职业、联系方式和住所等信息,以及诉讼请求、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情况,并提供证据和证据来源。
离婚诉状并不一定要由律师来写,也可以委托律师起草,或者自己来写。离婚起诉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是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二是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是离婚的诉讼请求,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情况,并提供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是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离婚诉状的注意事项
离婚诉状是离婚案件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对于诉讼的胜负具有重要的影响。在撰写离婚诉状时,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引起重视。首先,要真实客观地陈述案情,不得捏造事实或歪曲真相,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要明确诉讼请求,并提出具体的诉讼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要规范格式,使用正式的法律文书格式,并注意用语准确、规范,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词汇。最后,要署上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或名称,并注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总之,离婚诉状的注意事项十分重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撰写,否则可能会导致诉讼失败。
离婚诉状的撰写可以由律师或自己完成,但需要注意真实客观地陈述案情、明确诉讼请求和规范格式等事项。离婚诉状是离婚案件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对于诉讼的胜负具有重要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