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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实施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适用

【案件】

离婚后财产纠纷

【基本案情】

郭某与果某于2020年12月XX日离婚,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约定: 离婚原因:男方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离婚。车辆归郭某所有,果某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配合郭某办理过户手续,如男方未能及时配合过户, 自愿向女方一次性支付60万元的经济补偿金。果某多次婚内出轨并与他人同居,背叛婚姻、抛弃妻女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并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给女方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男方自愿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 100万元。男方同意于离婚之日起三个月内一次性或分期将上述款项转入女方的银行账户。并在离婚协议的最后约定了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义务的,应另付违约金90万元给守约方,但该违约补偿行为不影响守约方继续向违约方主张已约定好的权利。因果某将车辆抵押给贷款公司, 双方一致同意果某给付郭某车辆折价款7万元,车辆归果某所有,郭某不再主张车辆所有权。

果某认为其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缺乏清偿能力,郭某利用其存在刑事案件以及可能涉嫌重婚罪的事实胁迫其离婚、签订协议,该协议内容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对其显失公平。其将车抵押给贷款公司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家庭生活,因未及时偿还借款,目前车辆已被贷款公司扣留,客观上不能交付,对此原告也知情,从约定看,在被告不履行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实际上有违约金的性质,原告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费过高,明显会导致被告经济状况恶化,原告未举证因违约行为造成损失,请求法院酌减,且该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均为违约金性质,是重复主张。

郭某提交果某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微信账单记录,证明果某有能 力履行《离婚协议书》。

【法院裁判一审、二审结果如下】

一、果某名下车牌号为京××的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归果某,果某于本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郭某车辆折价款70000元;二、果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郭某经济补偿金600000元;三、果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郭某精神损害费1000000元; 四 、果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郭某违约金900000元;五、驳回郭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果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同意一审法院裁判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律看法】

一、离婚协议性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就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债务承担、离婚损害赔偿等达成的“一揽子”协议。离婚协议的内容具有复合性,是数个法律行为的混合,财产处分行为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构成了一个紧密结合的有机整体, 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性质的合意。

虽然离婚协议包含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个方面,但是不能当然地认为人身关系的变动适用婚姻法,而财产部分应当直接适用合同法。离婚协议是附随身份关系的协议,离婚协议引发身份关系的变动、财产关系的附随变动等彼此关联,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具有附属性。不能简单地以一般财产契约的等价有偿原则来衡量和规范。

二、参照适用法律由来及适用原则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二款是身份关系协议参照适用合同编的原则性规定。其实,对于身份关系协议能否参照适用合同编的规定是一个变化的过程。《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将身份关系协议排除在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合同编存在价值理念与体系结构上的差异,两者必然产生碰撞。前者呈现出浓厚的道德伦理属性,包含保护家庭弱者权益、维 护家庭稳定的特殊原则,并带有一定程度的社会保障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色彩。 后者调整的是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而发生的交易关系,具有强烈的工具理性, 性质上为交易法。

三 、本案的适用认定分析

离婚协议书是对离婚所涉及人身财产事项协商一致的协议,不应等同于一 般意义的合同。此种协议的财产给付内容以身份关系解除为前提,离婚条件成就后其财产给付内容转化为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但鉴于此类协议的身份关系性质,无法判断“违约金”是否低于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不能参照适用违约金调整规则,以免司法审查过度介入家庭自治。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同时,离婚协议各个条款的订立都是为了解除婚姻关系,具有目的上的统一性。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当事人对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的有违诚信的行为,诱发道德风险。

本案中,因果某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未能树立优良家风,建立文明的家庭关系导致婚姻破裂,故郭某和果某双方并非仅仅是依据经济利益作出的约定, 而是依据双方婚姻关系、财产、离婚原因、过错以及双方感情等综合因素进行约定,果某作为一名成年人,在考虑双方婚姻关系以及自身经济状况前提下所签订的协议,应当对自身给付能力有所判断,故其在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下 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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