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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情况下离婚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但总有一些人违背婚姻忠诚、违反社会公德,出现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对配偶的身体或者精神造成严重创伤。那么,过错一方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偶可否进行索赔呢?


婚内出轨,离婚要赔?

原告小美与被告大壮已结婚多年,婚后共同生育了3个子女。2022年8月,因大壮婚内出轨,小美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大壮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原告、被告达成协议,双方6个月内均不再提起离婚诉讼。

在离婚冷静期间,小美期望大壮能回归家庭,承担起丈夫的责任,但大壮仍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出轨。离婚冷静期满后,小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大壮赔偿离婚损害赔偿金6万元、离婚经济补偿金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的存续应以感情为基础,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本应履行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但大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婚内出轨事实存在,属于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

另外,小美多年来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和照顾子女的责任,与3个子女感情深厚。最终法院判决3个子女均由小美抚养,大壮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并酌情判处大壮给付小美3万元离婚损害赔偿金、离婚经济补偿金5万元。


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相互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当夫妻一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对另一方造成物质或精神损害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使得无过错方得到救济。


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

2.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其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另一方实施身体上或者精神上的侵害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用打骂、冻饿、有病不治疗等方法摧残、折磨家庭成员,使他们在肉体上、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行为;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的人不履行其义务的行为。

5.有其他重大过错:夫妻一方存在其他给另一方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形,比如一方存在通奸、与他人生育子女、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



谁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是男女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双方并未登记结婚,仅是恋爱关系或者同居关系,则不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必须为婚姻关系中无过错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为过错方

如果夫妻双方均有过错,比如一方婚内出轨,另一方同样与他人同居,则夫妻双方均无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何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诉讼离婚: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并且要满足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姻关系确实被解除的结果条件。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但是最终法院判决离婚且一方存在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过错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在一审时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协议离婚:

双方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毕离婚登记手续的,过错方的行为符合上述五种情形,并系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仍可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但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注意,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无过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1.物质损害赔偿,指的是过错方的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医疗费支出、亲子关系鉴定费等。无过错方需要就对方的过错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2.精神损害赔偿,指的是过错方对无过错方进行人身伤害导致的精神损害或者过错方因出轨、重婚等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创伤。具体数额法院一般会根据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实施场合、产生后果、行为人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如果感情已不能挽回,那就好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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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人名为化名,引用案件信息来自西海都市报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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