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时也应按财产的分割的多少平分夫妻共同债务,不应一方全得财产,而另一方因过错而独自承担债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个原则中“照顾”的含义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要注意一点:分割离婚财产时要特别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因为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在结为夫妻后,一方的个人财产为了日常共同生活不免会消耗、毁损、灭失,但这不能作为要另一方索要更多财产的理由。
以上就是离婚财产分割应该遵循的原则。我们只有弄清楚这些原则,才能在离婚时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