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据;
2、婚姻关系证据;
3、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4、双方经济状况证据;
5、家庭财产证据;
6、子女抚养证据;
7、精神损害赔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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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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