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就离婚咨询中可能涉及的管辖问题做了梳理,以飨读者。
1.离婚诉讼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
答: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依据参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注: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
2.夫妻一方离开户籍地超一年,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均超过一年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一般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双方均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法院有管辖权吗?
答:有管辖权、可以向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参考文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双方都在国外定居,在国内结婚的,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
参考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都在国外定居,在国外结婚的,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
参考文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7.双方都在国外但未定居,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
参考文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已离婚且双方均在国外定居,仅就国内财产分割诉讼,哪个法院管辖?
答: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文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在被监禁的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吗?哪个法院管辖?
答:可以起诉离婚。①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②若只有被告被监禁,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文献
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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