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单身青年,又一次凭借实力,上了热搜~
最近,《公报》显示,我国去年结婚率仅为7.3‰,创11年以来的新低。目前中国有超过2亿单身成年人,包括7700万独居成年人。
结婚的少了,离婚的可就多了。最近几年,离婚率持续走高,去年同比增长了2%。
网友评论揭真相:
确实,一个人过的舒服自在,干嘛还要麻烦呢。有的人还没了解婚姻,就已经离婚了,吃了亏才觉得后悔。
就像下面这些婚姻误区,有多少人到现在还是信以为真的?赶紧收藏看看,别真的掉坑里了。毕竟,青春不容浪费呀!
这个我们之前的内容提过,很多人一直以为,只要抓住对方出轨证据,离婚时就能多分财产。让对方心服口服,还能付出惨痛代价。但实际上,离婚诉讼中,出轨过错和财产分割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出轨证据只能作为法官酌情裁量的一点,在比例上也不会有很大的倾向性。
不对,婚后收入,也有不属于夫妻共有的。比如《婚姻法》规定,这些情况,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等。
彩礼是自愿赠与行为,已经属于他人的财产,除非有以下三种情况,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婚前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这个误区产生的原因在于,《新婚姻法》里,离婚诉讼中,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则准予离婚。而“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为法院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之一。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不管分居多长时间,夫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除非有民政局的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拿这句错误的观点来威胁对方。实际上这是错误的,一方起诉离婚,调解无效的,即使另一方坚决不同意,法院仍应判决离婚。具体情况为: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离婚时,孩子的归属问题最让人关注。其实并不是流传的谁经济能力更强,孩子就归谁。除经济能力外,子女一贯的成长环境、双方家庭背景、习性等等,都会成为法官判定抚养权归属的依据之一。一般情况下,2岁以下的小孩都会判给女方,但是前提是女方要。2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夫妻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判给: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的。
这个误区真的被提太多次了。很多人以为,既然我们已经结婚了,而且房子也是我们共同买的,那即使房产证有没有名字,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错!通常法律认为,房产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但是如果情况复杂,一般按所属情况进行判定。
中国人自古推崇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的观念。但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所以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肯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还要看出具的借条、凭据、出借事实、借款来源和去除等综合评判。如果夫妻间借款事实被认定,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错错错,很多别有用心的渣男渣女,用这条误区挖坑给对方跳。生活中,也有很多人认同事实婚姻。但现在早没有了事实婚姻的说法了!
无论同居多少年,甚至一辈子,都不受婚姻法保护。即便是有了孩子,也不是夫妻。不管是摆酒席、办婚礼还是签协议、送彩礼、共同生活,都不算结婚,不能成为夫妻,法定结婚形式,只有领证这一种!
之所以产生这样的误区,是因为军婚受国家法律重点保护。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另一半如果是军人,离婚需要经过TA的同意。但也有情况除外,如夫妻感情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可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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