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是一个从业近5年的女律师,主要从事民商事案件,从经手的这近些年的离婚纠纷中发现,女性是真的可怜,特别是无财产无背景中的离婚案件,女性处境真堪忧。
有这样一个案例,男女双方要离婚,女方生育有一儿一女,在几年的生育中,女方不工作,男方的收入仅够维持家庭支出,不有剩余存款。而现在居住的房子是男方父母购买的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婚前财产。现两人感情破裂,女方咨询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
笔者非常痛心,给她分析道,房子是男方婚前财产,你再生二个孩子,也不能改变这个房子的性质,而你是孩子的母亲,假设法院判一个孩子归你抚养,你必须养育她,因为你生了她。
而这位女性称,自己本来是有工作的,因为生育耽误了职场发展,而现在离婚又分不上财产,娘家也帮不上忙,自己如果离婚会生存堪忧。
笔者作为一个女性,十分感慨到女性的不容易,女性在受教育阶段往往不会得到一个家庭的资源,使其充分得到教育的养分。在职场发展中,受因为生育原因而受阻碍,在家庭生活中,如果再因为感情不和,离婚而带一个孩子,会使一个女性犹如一片树叶处在风雨飘摇中。
为什么时代发展到今天,女性承受了生育带来的所有风险,怎样才让女性在有难处时,有一个可以受到公平庇护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