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夫妻处在两地分居的情况,要起诉离婚应该在哪边?
答:离婚诉讼案件属于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同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分居两地的情况下,如果提起诉讼离婚需要到对方的住所地或者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对方存在以下情况,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2、对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3、对方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监禁的。(傅文婧)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