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往往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如果双方争夺财产,如何确定财产价值?
【案例】
甲男与乙女离婚时,对共同所有的房屋进行分割。若甲男得房产,则给乙女金钱;若乙女得房产,则给甲男金钱。甲男认为房屋价值为160万,愿意给乙女80万,乙女认为房屋价值180万,应当由甲男给付90万。对于房屋的价值如何认定?
因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法院通过竞价的方式确认房屋价格,具体如下:
法:乙女认为房屋价格180万,那么甲男是否同意将房屋所有权让予乙女,由乙女支付90万对价?
甲:不愿意。我加2万,愿意出91万给乙女。
乙:我可以出100万给甲男,房屋价值200万。
甲:……我不竞价了。
最终,房屋判决给乙女,由乙女支付100万对价给甲男。
【评述】
当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时候,可通过协商、竞价、作价等形式确定和处理财产,虽然评估也是确定财产价值的形式之一,但是通过评估需要支付一笔不菲的评估费用,且耗时较长,对男女双方及法官处理案件都不利,所以不是唯一的、效率的方法。
作者擅长法律顾问,管控合同风险,希望此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