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以案说法】#
李先生婚后成立了一家传媒公司,妻子在家带孩子。传媒公司的效益非常好,账面上的资金就有好几百万,后来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准备离婚,那么妻子可以直接分得公司账面资金的一半吗?
首先很明确,传媒公司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成立的,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要知道,公司一旦成立,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其独立的法律资格。所以公司的账面资金是属于公司的财产,而不是李先生夫妻俩的财产。公司的股权才是属于李先生夫妻的共同财产。
因此,夫妻俩在离婚的时候,不能直接分配公司账面上的资金,而只能是就公司的股权进行分配。但是,尤其是这类公司,主要是靠人经营的,公司的股权在市场上并没有现金价值。如果直接分配股权,很容易引发其他问题:李先生的妻子一直没有参与公司经营,如果因离婚分得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权,行使各种股东权利,并不利于公司的经营活动。而且妻子因对公司经营并不了解,如果这个时候李先生将公司的业务等转移,妻子也很难掌控。
显然对于妻子来说,将可以分得的股权直接折算成现金更加有利。这个时候就看李先生会给妻子折算成多少现金了,并不是账面上有多少资金,股权就值多少钱,公司的股权价值还包括各种隐形资产的,实际上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账面资金!所以作为妻子来说,其实是需要寻求一些专业的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