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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一方的住房公积金能否分割

问题:


甲乙双方离婚,甲方的住房公积金,乙方能否进行分割?能分割多少?


解答:


住房公积金来源的一部分是从个人工资中予以扣除,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则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时,如果涉及到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对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应严格区分这款项取得的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


离婚时能分割的只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非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系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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