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诉讼离婚费用由原告预先缴纳。然而,如果预缴确实存在困难,可以在预缴期间向法院申请延期、减少或免除缴纳。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一般而言,诉讼离婚费用由原告预先缴纳。然而,如果预缴确实存在困难,可以在预缴期间向法院申请延期、减少或免除缴纳。
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法律规定的五种情形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 法 典 规 定 : 夫 妻 离 婚 如 何 处 理 费 用 问 题
在民法典中,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应根据债务的具体情况来处理。
诉讼离婚费用由原告预先缴纳,但若预缴存在困难,可以在预缴期间向法院申请延期、减少或免除诉讼费用。然而,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决定,当事人需根据法院决定准予诉讼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许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共同承担,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应根据债务的具体情况来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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