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难免有磕磕碰碰
因为一时冲动就要离婚的情况
在法院屡见不鲜
若是能正面解决夫妻双方的差异和矛盾
反而能促进彼此感情的发展
近日
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法院
就调解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
在运用家事纠纷调解“四步法”之后
他们是否能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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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况
原告孟某和被告刘某于2014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孩子,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且两人之间交流较少,致使矛盾日渐加深。原告认为,双方的矛盾已经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夫妻感情破裂,影响了其身心健康以及正常生活,遂诉至嵩明县法院请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分流至诉前调解阶段,由嵩明县法院家事纠纷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在“歪家”调解室,调解员充分运用家事纠纷调解“四步法”开展调解工作,还邀请了双方当事人的家属到场参与。
第一步
造氛围
调解室温馨的家庭式环境为当事人缓解了紧张的心理,轻松的氛围让当事人敞开心扉,使调解更高效地进行。调解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初步判断双方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起诉离婚存在一时冲动的情形,有很大的调解可能。
一开始,双方当事人态度强硬,互不相让,现场氛围十分紧张。调解员轻言细语安抚当事人情绪,创造平等、和谐的交流氛围,引导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好谈谈。
第二步
“款”家常
和当事人像朋友一样说说心里话、聊聊家常,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能更好地化解矛盾。调解员找准案件切入点,充分掌握双方当事人因琐事争吵的焦点,在调解中融入法理、情理,梳理矛盾,耐心倾听当事人吐露心声、宣泄情绪。
第三步
看故事
向当事人讲解“歪家”调解室墙壁上照片背后的故事,让当事人有所感悟。经过前两步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态度有所转变,有了较强的调解意愿。调解员当即带当事人浏览照片墙,讲解嵩明本地关于孝道、和谐家庭的故事,并拉上现场长辈一起调解,让他们重拾对和谐家庭的期望。
第四步
找回忆
引导当事人回忆过往,这是调解的最后一步,也是挽救一段感情、一个家庭的关键一步。这时,双方当事人都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表达出来,在深入了解双方心理需求的基础上,调解员趁热打铁,引导当事人回忆开心幸福的家庭瞬间,与在场家属一起讲讲家里曾经令人动容的家庭故事,通过这些美好瞬间来唤起当事人的感情。
最终,经过调解员和当事人亲属的共同努力,原、被告双方都意识到平时生活中各自的问题,同意和好,并表示在以后的日子将会相互谅解、相互关爱,用心经营和谐、美好的家庭生活。至此,即将破裂的夫妻感情得以挽回,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重新走上了正常的轨道。
近年来,嵩明县法院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与县妇联建立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选聘优秀家事特邀调解员5名,建立家事纠纷特邀调解工作室和“歪家”特色调解室,创新家事纠纷调解“四步法”,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各类家事案件,维护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嵩明县人民法院
编辑:王银荣 李晨宇 祁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