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论述了可撤诉的法定条件、管辖法院以及原告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再次起诉的管辖问题。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以下内容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撤诉:
1.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以申请撤诉;
2.申请撤诉必须出于自愿;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在普通诉讼中,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但在离婚诉讼中,调解是必经程序。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应当进行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诉讼离婚撤诉能否再次起诉?
诉讼离婚的撤诉并不意味着不能再次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撤诉后,如果原告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可以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但是,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撤诉后,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因此,诉讼离婚撤诉能否再次起诉,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因此,诉讼离婚撤诉后,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不能再次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作者:法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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