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同财产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法院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内存在严重侵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另一方能否请求分割?
离婚后发现尚有未分割的共同财产,怎么办?
人民法院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框架下,明确规定了如何处理离婚时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1、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在离婚时,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3、离婚后未分割财产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离婚后一方发现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而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4、何时提出分割请求:
当事人可以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向人民法院提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离婚后发现未分割财产的,当事人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5、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何时评估财产:
对于不能直接分割或双方就价值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委托法院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市场价值。法院作出判决后,双方需要按照判决执行财产分割。如有不动产或动产需要折价或拍卖获得的价款进行分割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处理分割方式。7、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因发现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提起诉讼的,应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出。
8、无过错方权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在财产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方权益。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遵循婚姻家庭保护原则,考虑子女和无过错方的权益,确保财产分割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