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如今已经不是旧社会了,但很多家庭依然贯彻着“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这意味着不少女性需要放弃自己的工作,变成全职妻子,而一旦出现了离婚纠纷,地位通常较为弱势。
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家务劳动到底有没有价值?我们可以根据法院的相关案例来探讨这个问题。
来自苏州的王女士和谭先生本是一对夫妻,于2015年完婚,二人婚后育有孩子。为了更好地照顾家庭照顾孩子,王女士婚后全职在家,完全放弃了自己的工作。二人因种种原因,婚姻无法继续,谭先生选择了起诉离婚。
王女士考虑到这些年自己对家庭付出了巨大的心思,做了很多的家务,所以提出要一些家务补偿费。
当地的人民法院综合了各方面的因素来考虑,如结婚时间、二人的收入、财产分割情况等,最终判决谭先生付给王女士3万元的家务补偿。
法院如此判决的理由是,夫妻二人就抚养子女这一块,如果有一方负担了更多的义务,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完全有权利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而另一方也不应当拒绝补偿。
由于王女士为照顾孩子照顾家庭的确付出了更多,所以当她向谭先生索要3万家务补偿的时候,谭先生应当给予补偿。
对于王女士和谭先生的这个离婚案件,判决结果一出,立马在网上掀起了滔天巨浪,网友们也都讨论得十分激烈。
大部分网友都对全职妻子的遭遇表示同情,因为他们觉得全职妻子每天过着伸手朝上、仰人鼻息的生活,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哪怕做几年的家务,最终赔偿也就3万元而已。也有很多网友对比了保姆的薪资水平,认为现在就算是再一般的保姆一个月也有好几千,比全职在家带娃、任劳任怨还没有工资的妻子好太多了。
当然,也有一部分网友因此发表了对婚姻的负面看法,认为现在的一些女性喜欢单身是有原因的,独身生活确实潇洒自在。这部分网友认为,如果女性放弃一切,全心全力在家带孩子,最终换来的还可能是嫌弃和背叛,实在是太过心寒,远不如不婚舒服。
在本次王女士和谭先生的离婚案件判决中,关于家务劳动补偿这一块是最受人关注的。最终人民法院判决谭先生给予王女士3万元家务补偿,虽然3万数额不是很多,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家务劳动是有价值的。
而根据一些其他的离婚案件判决来看,当有一方申请获得家务补偿的时候,法院一般都是认可的。至于家务补偿的数额是否会有所增长,还是要结合今后相关的法律规定等具体情况来看。
每一对夫妻在选择步入婚姻的时候,通常都是做好了风雨同舟的准备。在家全职带娃也好,出去努力打拼也好,都是为了让这个家庭能够越来越好,没有高低轻贱之分。
如果妻子选择放弃自己的事业,全职照顾家庭,希望丈夫也能够有所体贴,要看重妻子所做的家务劳动的价值,而不是责怪妻子无法挣钱靠自己过活。无论是什么婚姻,要想越来越好,都是需要精心维护和经营的。在这里也希望每一对夫妻都能够彼此体谅、彼此看重、彼此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