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婷的丈夫阿明原来在广东打工,怀孕之后就回了四川老家休养,后来女儿出生了,阿婷就留在老家照顾女儿,阿明则继续留在广东打工。
刚开始,阿明每年至少都会回老家两趟,而且要回去工作的时候总是依依不舍,平时一有时间都会跟阿婷打电话或者视频聊天。慢慢地,阿婷发现,阿明的电话少了,总说工作忙,甚至连过年也说没时间回家。
有一天,阿婷发现阿明的电话居然停机了,这时她才慌了神,于是赶紧四处找人打听,后来从一个老乡口中得知,阿明居然把老板的一批货卖完之后,卷款跑了。
没过几天,公安也来家里找人,并做了笔录。自始至终,阿婷都想不明白,啊明为什么会做这种违法犯罪的事情,虽然气愤,但她仍然希望阿明能够联系他,并劝他投案自首。
但是,两年过去了,阿明还是杳无音信,阿婷感到心灰意冷。父母对阿明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也非常气愤,都劝她尽快做个了断,趁着年轻,早点开始新的生活。
问题是,阿明都失踪两年多了,阿婷如果下定决心离婚,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还是要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啊明失踪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公告送达相关的诉讼文书。也就是说,阿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不需要先申请宣告阿明失踪。
当然,阿婷是很难通过一次起诉,法院就会判决离婚的,因为阿明没有出庭应诉,法官显然很难查明两人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往往需要第二次起诉,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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