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该规定于2022年8月1日正式实施,下方随同曲衍桥律师一起看看该《规定》对于离婚程序相关规定的影响。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下方来看两条法律规定。
《规定》第十一条 离婚案件中,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家庭暴力的,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的“新情况、新理由”。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可以很清晰地看出,《规定》中所说明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下条中所规定的“新情况、新理由”。如果在六个月内得到了法院开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则不需要等待6个月期限的届满,就可再次提出起诉。
这项规定大大地提高了离婚流程的完整性,也不会给法院带来更多的工作,反而可以加速结案。可谓是一项可以促进共赢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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