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个同行咨询李晓娟律师,离婚案件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怎么办?对于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离婚案件,法官处理起来太简单了,就是直接判决不准离婚,或者驳回诉讼请求。
因为如果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的话,把孩子判给谁都无法保障孩子的利益,索性,你们就继续一起养着吧。
当然,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抚养权的离婚案件很少,大都是都要争取抚养权。
对于双方都争取抚养权的离婚案件,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出发点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正常,保障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一般的原则就是: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于子女年龄过小,需要母亲照顾,尤其有些还处于哺乳期,法院一般以孩子抚养权判给女方为原则,判给男方为例外,比如,如果女方不合适抚养孩子的疾病,或者不想抚养孩子等。
2、两周岁至八周岁的孩子,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收入、文化水平、生活环境以及平时谁带孩子比较多、谁和孩子关系更亲密、谁和孩子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等因素进行判决。
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如果双方都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意愿,法院一般会听取孩子的意见,看孩子想跟谁。
很多当事人对这个判决规则是心虚的,没底的,比如,即便告诉他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会听取孩子意见,他依然会忐忑不安,即便孩子说会跟他,还是担心万一法官问孩子的话,孩子选择自己怎么办?又担心,即使现在孩子选择跟我,一年后对方再争取抚养权,孩子选择跟他怎么办?
如果这么纠结,就没法生活了。李晓娟律师建议大家,过好每个当下,孩子在你身边时就好好照顾他,父母的心情、情绪、想法,会影响到孩子。你想让孩子安心地在你这里生活,你首先要安下心来。
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找专业婚姻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