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开庭,既然被告已经收到传票,那么法院送达的程序就已经完成,接下来就是要等开庭,如果被告到期不去,法官依然会按照被告缺席开庭,只要原告陈述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充足并且符合法律程序,法官就可以判决。但是作为被告却丧失了一次很好的辩护机会,法庭上的辩护很重要,可以为自己争取到很多的利益,即使自己不占理,也要尽力争取,争取原告的谅解,达成协议,尽可能的降低自己的损失。如果对方是诬告,那就更应该去了,去陈述事实,为自己辩解。在实际工作中债务纠纷案件中的被告不去开庭的偏多,很多当事人因为一次性还不上就采用躲避的方式,其实逃避只能是害人害己,逃避的结果就是法院的强制执行,影响自己的征信,上老赖名单,而且一旦上了老赖名单,对自己以后的生活造成很大不便,甚至会影响下一代,就算是自己有钱了还上钱,恢复自己的征信还要等上很长的时间。实际的工作中遇到很多这样的案例,不去开庭辩护,最终后悔的,影响自己做生意,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都不能使用,最后又找到法官寻求解决,挨完鞭子又过河。好的机会只有一次,望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