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严肃对待。原因如下:
一、对于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二、对于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通俗理解就是法院的法官、法警等上门强制当事人到法院】。
四、对于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五、对于执行案件中,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