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和王先生2005年经相亲认识,然后请了双方亲友摆了酒席举行了结婚仪式就算结婚了,这么多年来也没有去领结婚证。最近,张女士和王先生之间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双方实在过不下去了已经闹到了非离婚不可的地步。对于这种没有领取结婚证一起生活多年的夫妻,怎么离婚呢?
其实,在我国像这种虽然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非常多,这种情况如果想离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第一、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所谓事实婚姻,指的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之后,我国不在承认事实婚姻。但是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只举办结婚仪式没有领取结婚证要求离婚的,如果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第二、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之后,如果男女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但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诉请离婚的双方先补办结婚登记,然后在办理离婚。
第三、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之后,如果男女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但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诉请离婚的双方先补办结婚登记,男女双方拒不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以上就是办了酒席没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过下去想离婚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