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工作
1、审查当事人所委托的事项是否属于见证范围。
2、律师应当向委托人说明律师见证的内容和法律效力,并应在询问委托人后制作笔录。
3、确认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确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欺诈、胁迫或误解等情形。
5、确认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形。
6、确认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见证程序
1、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的《委托见证合同》。
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委托见证事项和用途/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律师见证费用及支付方式;办理见证事项的期限;必要的提示、保留和声明(包括对委托人的声明以及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声明);不予见证/撤销见证的情形。
2、律师接受委托后,应认真地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分析,审查的内容包括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可信,有关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如有必要,让当事人进行说明、补充或做进一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另外,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法律资格也应进行审查。
注:为避免文件、材料来源引起的争议,律师对于委托人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应均由其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提交时间和来源。
3、进行见证时要求相关各方出示与委托见证事项相关的各类证件并做形式审查,到相关部门(此处包括但不限于房管局)查阅有关资料登记并做形式审查。
4、出具《律师见证书》。
《律师见证书》应由律师签字、盖章,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法律文书章。
5、见证费用的收取。
三、总结、归档
来源: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