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ICES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内容 >> 婚外情取证

离婚案件中常见的十大问题

新的《民法典》公布后,离婚冷静期高达30天的争议非常大

但这只是针对离婚途径中的一个:协议离婚

而另外一个途径是诉讼离婚,就是大家口中的打官司。


走到这一步肯定是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子女分配不认可的

今天胡律师整理了离婚官司中最常见的十大问题汇总,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1.对方“不睬”传票怎么办?

很多当事人在诉讼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

其实,大可不必担心。


为什么呢?

虽然现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是打电话或寄信让当事人来取,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仍会派员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只是手续麻烦了一些而已。

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不然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

为了使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

2.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离婚官司中,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一旦对方接到了法院传票

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开始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其实这个担心并不是多余的

几乎60%以上的案件都会涉及到一方涉嫌隐匿财产的情况。

因此,防止对方隐匿财产,应当提前准备。

比如,在起诉前,就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收集好,或请朋友作证,兼采用影像取证技术。

另外,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调查或律师出具调查令调查,

一旦查出财产下落,可以视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3.对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

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

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

自己股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

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等。

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其实,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

“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

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

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

法院通常的做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四十七条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得到解决。

4.过了举证期怎么办?

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

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

过期后法院不再组织质证。

这就要求当事人需要相当熟悉人民法院关于举证程序的相关规定

在立案时,法院回执的“举证通知书”内,

当事人一定要认真阅读。

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先向法院说明情况,

以期得到法院的延期举证批准。

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当事人特别是律师不提异议,

法院不会主动因举证过期而拒绝质证。

但是,如果关键性的证据得不到质证,

自己又是原告,只能采用撤诉的劣招来补救了。

5.找不到第三者的证据怎么办?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离婚官司中,找不到第三者的证据怎么办?

离婚案件,近60%涉及到婚外情问题

很多当事人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其实,如果构不成同居

花大力气找“第三者”证据的意义不大。

首先,直接能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很难取证,

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等。

这些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

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去取没有实质意义的证据,是不合算的。

因此,只要手边有一定能够让法官心理明白的证据,

就可以了,

不必太在意这些证据是否对法官自由裁量时产生倾向影响。

6.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离婚官司中,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

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

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

(1)孩子归谁抚养。

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2)照顾无过错一方

比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 、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3)如果双方条件相当,又没有孩子

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折价款。


7.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离婚官司中,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

如果孩子满十周岁,一般会听取孩子的意见;

如果孩子不满十周岁,幼儿期内的孩子,一般情况下判归母方的可能性较大。

除此之外,法院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思想品质、孩子一惯的生活环境等情况,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酌情判决。

8.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离婚官司中,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

但在实际的履行中,

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

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

未果,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目前,已有强制执行的案例

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9.对方不履行调解、判决明确的义务怎么办?

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应给付的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焦点问题是房屋对价款的给付执行,往往会出现一方不是拿不起钱,而是不想拿钱的情况。

因此,必须采用其他方式结履行义务方施加压力。

比如,申请法院查封其分得的房产,限制其行使权利,这样会促使义务人履行债务。

另外,还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其工资收入等

10.对方声称其在法院“有人”怎么办??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离婚官司中,对方声称在法院“有人”怎么办?

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社会关系多,在法院认识或拐弯认识办案人员,担心判决结果对自己不利

这种想法大可不必。

离婚案件审理已形成一套独特规则

一般情况下,办案人员会按这套规则行事。

离婚所涉及的财产要么是夫妻共同财产要么不是,

界定分明

法官自由裁量权相对其他经济案件较小

加之一般离婚案件涉及个体利益,

同时审理法官还受到法律、法规、纪律的约束,因上层关系而影响案件审理的可能性不大。

×
添加微信好友,了解更多产品

点击复制微信号

微信号:wx888

复制成功
微信号:wx888
添加微信好友,了解更多产品
去微信添加好友吧

电话

12588888888
12588888888

微信

二维码扫一扫添加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