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流程
内地办理结婚登记,须到法定机关提交指定材料。
男女双方都是内地户籍的,结婚登记机关是一方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一方是内地户籍,另一方不是内地户籍或者居住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无国籍人)的,结婚登记机关是内地一方户籍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机关。
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11日,根据试点政策,在福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且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无须提供居住证,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目前,内地居民基本能够就近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结婚登记分为结婚登记和补办结婚登记。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无配偶且与另一方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非内地户籍人员与内地居民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须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护照或者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有关机构出具的无配偶且与另一方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离婚流程
内地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须到法定机关提交指定材料并接受问询。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共同亲至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登记机关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应妥善保存。回执单写有离婚登记申请时间、离婚冷静期时段、离婚登记办理时段。
离婚冷静期为30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夫妻双方须再次共同亲自至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证件照、《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声明书。一方不是内地居民的,须提供通行证、身份证、护照或者国际旅行证件。一方不能使用中文表达真实意思的,须提供夫妻双方都认可的中外文离婚协议书。登记机关审查认为材料符合法律规定后,发给离婚证。
夫妻双方在指定时段内没有共同亲至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制度新动向
近日,民政部公告《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拟进一步简化结婚登记的要求,进一步细化离婚冷静期的规范,读者们可以多加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 欧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