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卢美琳是否必然偿还金老板向林太举借的高利贷?
剧情回顾:金老板赌博成性,为了借高利贷瞒着妻子卢美琳抵押了夫妻饭店金美林,贸然投入股市后严重亏损,卢美琳是否必然承担这笔高昂的债务?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眼观剧: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明确了“共债共签”的基本原则,也明确了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对该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卢美琳事前知道金老板借款或事后对借款进行了追认,那么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卢美琳就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义务;如果卢美琳事先对金老板的借款不知情且事后也未追认,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卢美琳就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结合具体剧情,卢美琳对金老板该笔举债并不知情,且金老板嗜赌成性、整日挥霍,金美琳饭店全靠卢美琳一人苦苦支撑,可见金老板所借款项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剧中更透露是金老板为与其情人一起炒股所借,所以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卢美琳不承担还款责任。对于债务的具体偿还,应在厘清夫妻共同财产中金老板与卢美琳各自份额的前提下,用金老板的份额予以偿还。另外,剧情的后续金老板坠楼身亡,卢美琳作为继承人也仅需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金老板所负债务,而不必然偿还全部份额。
Q3如果卢美琳起诉离婚,能否要求金老板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剧情回顾:金老板婚内与饭店员工小江西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如果卢美琳向法院起诉离婚,能否以此要求金老板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眼观剧: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对婚姻中无过错方权利的特别保护。所以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必须符合上述五种过错情形之一而导致双方离婚。若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但过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五种情形,或者过错虽然符合这五种情形,但并没有因此导致双方离婚这一结果,也不能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所以,如果卢美琳以金老板婚内出轨为由提出离婚,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倘若在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卢美琳就不符合主体要求,也无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