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遗弃或者虐待家庭成员、家庭暴力等。
2、且必须是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前述过错行为之一,另一方无过错的,另一方才能在离婚时要求过错方进行离婚赔偿。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离婚损害赔偿如何提起诉讼
1、离婚损害赔偿作为法律赋予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享有的权利,必须依法行使。首先,它必须由无过错方提起,无过错方不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不能主动干预处理;其次,无过错方一般应在诉讼离婚时一并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协议离婚的,可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协议离婚时已表明放弃该权利的除外。
2、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1091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
3、符合《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5、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也有很多人是因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有其他的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才打算离婚的,确实存在这种行为的话,可以提出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赔偿,在法律当中是有明确支持的。而且多多少少会影响到孩子抚养权确定问题。
丈夫瞒着我办了离婚手续,这有效吗
1、丈夫瞒着我办了离婚手续,这是无效的。根据规定,协议离婚的,必须由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且要求双方是自愿离婚,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需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一方去办理离婚登记的行为是无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5、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6、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7、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8、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9、颁发离婚证。
协议离婚需要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