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种种原因,对方离开家外出好几年,现在没有任何信息、也找不到,在家的这一方该怎么办呢?想离婚应该怎么办理呢?
刘女士近来就一直在纠结这事,她老公四年前外出打工,除了刚走到打工的地方时往家里打了个电话,报了个平安,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开始刘女士只是以为男人手机丢了或者其他无关紧要的事,也没太放在心上。
但是过了十几天,总是没有消息,电话也不通,怎么也联系不上,她着急了,赶紧跟公公婆婆说了这事。家里人问遍了亲戚朋友,都没有跟他有过联系。无奈之下,公公找了两个近人,一起去他打工的地方寻找。
可之前的老板走了,现在的老板不知道他这个人,在那里干活的也没有他这个人。问过之前在一起干过活的工友,这次也没见他回来干活,以为他不来了就没在意。三个人又在打工的地方四处找人问,也没有任何消息。
后来刘女士也坐不住了,干脆自己出去找了几个可能的地方,但都没有任何消息。甚至人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就这样,刘女士带着儿子辛苦生活了四年多,期间公公婆婆见她辛苦也很帮衬她。她原本想着再等几年,兴许就回家来了。
开始她也知道公公婆婆担心她不愿意改嫁别处,对她很好,她也一再的向公公婆婆表明自己的态度。可是时间长了,一个女人带着孩子生活,处处都充满着艰辛。但她是个传统的女人,除非知道他死了,不然不会离开的。
可是近来公公婆婆年龄也大些了,他们也知道这样下去坑苦的是刘女士还有孩子,他们思来想去,就当自己儿子死了吧,不然不会这么长时间都没有消息。于是老两口商量好了,一起劝刘女士趁着年轻,再找个好人家去。
刘女士原本的初心,经不起公婆的劝说,再加上自己终究是个女人,也有自己的情感需求,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心里的那种孤独感、无力感,时时折磨着她。她也想通了,既然这样,就试试,有合适的、对儿子和自己好的,也不是不能考虑再婚。
但目前有个大问题,就是这个婚还在呢,男人下落不明了,离婚该怎么离呢?
第一,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虽然对方没有下落、不知所踪,甚至不知死活,但不妨碍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立案后,会依法进行公告送达,待三个月公告期满,就视为向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等法律手续,可以直接缺席开庭、缺席判决。当然,第一次起诉,很可能判不成离婚,需要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
也因为对方下落不明,法院判决离婚会比较谨慎,离婚的过程,加上需要公告的期间,会相对比较长。这就需要有个认识,耐心对待。
第二,除了直接起诉离婚之外,像这种情况,对方下落不明时间超过4年的,也可以以妻子或丈夫的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死亡。宣告死亡程序是特别程序,不是诉讼,法院立案后经审查会依法进行死亡公告,公告期为1年,到期后,符合条件的会依法宣告死亡,不符合条件的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如果法院宣告死亡了,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如果已经再婚,即使有一天被宣告死亡的人又出现了,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因为另一方已经再婚,他们的婚姻关系也无法自动恢复。但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出现时,还没有再婚,那么双方的婚姻关系会自动恢复。这点注意一下。
当然,推荐第一种方法,第二种可以作为参考,但不建议采用第二种,因为宣告死亡会涉及很多人身、财产关系,还有利害关系人(他的父母、孩子等近亲属)的意见。所以不见得好办。但第一种方式,虽然时间可能稍长一些,但确实是最稳妥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