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对于现在的人来说,闪婚闪离都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尤其是年轻的朋友们更是如此。婚姻存续的时间极短,虽然现在离婚结婚都是个人的自由,但是也不能把它当儿戏,随意看待,现在的离婚成本也是越来越低。
难道离婚就真的这么容易吗?分分钟就可以离婚吗?法律对离婚到底有没有什么硬性规定呢?你知道多少呢?其实,离婚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现在,我们就具体来看看这6种情况下,离婚去民政局不行而必须去法院。
离婚的方式你知道吗?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去民政局,诉讼离婚去法院,可以自由选择。下面是6种情况。
1、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或者根本就不去民政局办手续,那么,面对这种情形,民政局工作人员是不会为双方办理离婚证的。
因此,只有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则是审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非“双方是否自愿离婚”。所以,只要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离婚的,不管一方是否同意离婚。
2、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只是事实婚姻,那么就不能去民政局离婚,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有些朋友认为双方办理了酒席,举行了结婚仪式,就是夫妻了,其实不是的。双方必须要领取结婚证才属于合法夫妻。这属于事实婚姻也是属于夫妻的。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政局是不受理其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离婚的意愿。
4、夫妻当中一方或者是双方,虽然是中国人,但是在国外领取结婚证的。对于,不在中国内地登记的婚姻,要解除婚姻关系,不管双方是否自愿,是否达成协议,都不能去民政局办理,只能通过法院以诉讼的方式离婚。
那这种情况下在中国内地,是没办法去办理协议离婚的。也就说是去民政局,没法领取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5、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抚养费的问题以及夫妻俩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
去民政局离婚,必须要写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要就夫妻自愿离婚,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债务如何处理等事项约定清楚,如果对上述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民政局是拒绝办理离婚手续的。那这种情况下,夫妻当中任何一方均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6、一方下落不明的。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既然一方下落不明,自然不能亲自去办理,故这种情形下,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