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想要离婚,应当向服刑人员本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服刑人员本人提出离婚诉讼,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应当向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而如果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离婚诉讼,则应向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双方都是服刑人员的情况下,如果被告服刑不到一年,由被告的原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服刑超过了一年,由监禁地的法院管辖。
在服刑期间,如果服刑人员想要离婚,他们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这需要看离婚诉讼是由服刑人员提出的,还是由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的。(一)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服刑人员提出离婚如果是服刑人员提出离婚诉讼的,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服刑人员应当向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离婚《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也就是说,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提出离婚诉讼的,那么应该向原告(即服刑人员配偶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法律这么规定的原因在于,服刑人员被关押的地方往往与其配偶居住的地方不同,为了方便服刑人员配偶履行诉讼程序,减少其负担,因此其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三)服刑人员离婚管辖,服刑人员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双方都是服刑人员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管辖。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服刑人员的话,如果被告服刑不到一年,那么就由被告的原住所地法院管线;如果被告服刑超过了一年,那就由监禁地的法院管辖。这时候,原告住所地和原告监禁地的法院是无权管线的。即使服刑人员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但此时结婚、离婚属于民事方面的权利,仍旧是享有的。所以作为服刑人员的配偶也是可以要求与服刑人员离婚,但这个时候要搞清楚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怎么确定管辖法院。总之,服刑人员离婚管辖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只有选择正确的法院,才能顺利完成离婚。至于服刑人员起诉离婚管辖法院,结婚法律中的规定,这要看是哪一方提出离婚的,在不同的情况下,其实确定的离婚案件管辖法院不同。
服刑人员离婚诉讼由谁提出,管辖法院为何?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服刑人员离婚诉讼由谁提出,管辖法院为何?
首先,根据该条规定,服刑人员离婚诉讼由其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机构提出。因此,社区矫正机构是提出服刑人员离婚诉讼的机构。
其次,根据该条规定,管辖法院为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因此,服刑人员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为其服刑地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服刑人员离婚诉讼由其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管辖法院为其服刑地人民法院。
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想要离婚,应当向其服刑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若离婚诉讼是由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的,则应向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不过,根据法律规定,服刑人员提出离婚诉讼时,管辖法院为其服刑地人民法院;而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离婚诉讼时,则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能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作者:法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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