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重要条款学习之--【诉讼离婚】
一、案例
张三和李四结婚多年,感情一直不错。最近几年,因为张三忙于工作,李四忙于在家照顾小孩,双方缺乏沟通和交流,感觉矛盾越来越多。李四觉得张三不照顾家庭,自己一个人照顾两个小孩,辅导孩子作业很累,张三觉得自己挣钱多么辛苦,李四在家不但挣不了钱,还不理解自己,自己白天上班受老板的气就够了,晚上回家还要被老婆叨唠。为此双方多次发生争吵。李四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张三觉得双方虽然偶有争吵,但是双方的矛盾并非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这么多年过来不容易,只要双方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体谅,还是可以和好如初的,于是不同意离婚。请问在张三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李四要求判决离婚的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为什么?
(案例来源于网络)
二、问题提出
1、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2、什么情况下会判决离婚什么情况下不会判决离婚?
三、民法典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律师分析意见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才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离婚。法院只有在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情况下才会判决离婚。
2、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常见的法定准许离婚情形主要是:同居、赌博、分居满两年。这些都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比如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需要提供照片、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赌博也是,分居这个除了证人证言,还可以提供物业、居委会、街道办等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证实双方分居的事实。
4、很多人起诉了两次、三次都不能判决离婚,就是因为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不能证实自己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五、律师建议
本案中,如果李四没有证据证实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自己的起诉离婚符合法定的判决离婚条件,在张三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一般法院不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