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常遇到有人咨询说分居两年婚姻关系是不是自动解除了?我们先来看看法律上的分居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已经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分居满两年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只要未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
二、如果分居了,要如何收集证据证明?
证实夫妻分居的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请求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微信聊天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做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纳,要辅佐以其他证据。
三、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两年”计算方式:
(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的当天止;
(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
四、两夫妻住在同一套房里算分居吗?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同室分房居住,较难认定为分居,例如夫妻关系破裂,由于经济困难只能同室分居,当一方主张分居事实时,另一方很容易否认,除非双方均承认是分居。无论是两地分居还是同室分房,只要能证明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并且状态持续两年,就可以认定为分居。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离婚诉讼中想让法院判决离婚,仅仅收集分居满两年的证据是不够的,同时还要注意收集夫妻分居的原因是由于感情不和造成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