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那些财产可主张分割
走向离婚乃属无奈之举,此时,除了子女抚养就是财产分割了,实践中,主要包括:
1、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这里要区别于自然增值。
3、知识产权的收益;特别关注离婚时未取得但已经明确日后可以取得的,也可同时要求分割。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如果遗嘱明确该财产为某一方个人财产则不能分割。
另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之外的以下三种也是共同财产也可以平分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当然如果是孳息和自然增值,比如存款利息,婚前房子自然增值涨价等,就不能主张分割,区分标准主要是看这个收益,有没有投入人工成本。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