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离婚是两个人的事,一旦对方跑了,自己就离不了婚。
这种想法仅限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并不受该限制。一旦离婚起诉到法院,对方不同意可以判离,对方不到场一样可以判离。
我国法律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任何人都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一旦一方自私自利,逃避家庭责任跑路,配偶就有离婚的权利。
那么对方现在跑路了,怎么办理离婚?
首先,一旦对方跑路,应该积极寻找对方,进行友好沟通,消除误会。如果对方态度坚决,不肯回心转意,就只能放弃这段婚姻。但问题来了,对方既不回家也不露面,肯定没法协议离婚,那怎么办?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接下来,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理?赵律师分三种情况,给大家逐一讲解。
离家在外的人,不外乎下面三种情况。
仿佛人间蒸发,到底现在是人是鬼,无人知晓,下落不明。这种情况,做为配偶应该及时找公安机关报案,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按照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一旦此人被宣告失踪,此人的配偶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对方离家很久,本来一直联系,突然彻底失联。电话号码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甚至处于欠费注销的状态,所有联系渠道全部中断。这种情况持续很久,就有一种可能,对方已经出事甚至已经不幸离世。这种情况下,做为配偶应该及时找公安机关报案。不知其下落达到一定时间,也可以找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另外,自然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还有,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也就是说,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就可以申请。甚至有关机关能给出证明,证明对方已不可能存活的,不满两年也可以申请。
而一旦被法院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对方既没有失踪也没有死亡,却把配偶所有联系方式统统拉黑,电话不接,信息不回,甚至找中间人去传递信息,都是铁板一块,油盐不进。人明明活着,却没有任何沟通的可能。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请求法院一旦受理,即使对方远在天边,没有任何回应,貌似下落不明,法院也可以对被告采取公告送达方式,传递起诉状和法院传票。
送达期限届满后,无论被告是否收到传票,均视为已经送达。
如果被告顽固不化,还是拒不到庭,法院有权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当然,现实中,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非常慎重,如果不存在家暴、虐待、遗弃等婚内重大过错,而且对方离家时间也不长,加上原告第一次起诉,难免缺乏经验,不懂如何举证,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大概率不会判离。
但在我国,起诉离婚没有次数限制。
按照民法典精神,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再次起诉,并提供分居满一年的证据,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最终,给这段不幸的婚姻划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