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只有一套房产,都想要,怎么判?
案件回顾:
小明和小红是一对已婚夫妻,他们共同拥有一套价值200万的房产,然而两人关系破裂,决定离婚。但是,在庭审中,两人均表示想拥有该房产并愿意补偿对方差价。
法院审理:
小明长期在外地工作,离婚后不会回来,而小红则在当地生活,双方对房产实际价值认识一致。法院考虑到小红需要照顾孩子,且小红竞价出价明显高于小明,故法院将房产判归小红所有,由小红支付给小明房屋折价款。
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应按如下原则:
1⃣️首先,以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案为优先,尊重双方对私权事务的意思自治。
2⃣️其次,当双方无法达成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达成协议时,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应当准许。
3⃣️最后,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应遵守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还要根据待分割财产的具体状态、性质和用途等属性,尽量使财产在双方间的分配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不损害财产的效果和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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