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能不能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
哎,先别急着说能活不能。答案是不一定。
如果要在国内办理离婚,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双方必须居住在国内,可以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等予以证实;
第二,一方需要在国内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只有同时满足这两点,才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办理离婚手续。
很多人有疑问,既然在国外结的婚,双方户籍或国籍也不在国内,那为什么还要费尽心思在这里办理手续。
其实理由很简单,他们往往在国内有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处理,如果在国外办理离婚,没办法处理国内的财产。同理,国内法院也不能判决处分双方在国外的财产,理由很简单,两国主权的问题。
那当然,如果是香港的财产另当别论,今年国家已经公布了香港和大陆的判决可以互认。大家都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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