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上有着太多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人情与事物,有些婚姻亦是如此!”
面对专业的法律问题与绕口的法条,可能有些人会对《婚姻法》产生一些误解,不知不觉间,人云亦云,以讹传讹。甚至会有一部“民间版的《婚姻法》”在口耳相传。
今天,就跟着小步一起来看看,民间对于离婚的几个误解!
谁先提出离婚的,谁吃亏?
抱着这种想法的朋友们,在一段不幸福的婚姻中,仍然辛苦的隐忍着,不愿意主动提起诉讼离婚,默默地“冷战”希望对方先提出离婚,认为这样做,自己才不会吃亏!
其实,我国的婚姻法中对于离婚、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都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不会受谁提出离婚而影响。但是从举证责任承担上来说,原告与被告还是存在一定差别的。
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原告要承担证明夫妻双方之间感情破裂的举证责任,而被告却无此义务。如果原告没有相关的有力证据,并且被告不同意离婚,这时候,法院往往不会判决离婚。
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如果原告如果为了能够尽快离婚,可能会在私下与另一方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一定的让步。
所以,这种私下协商的让步,在大家看来,可能是一种吃亏,但原告不一定非得让步!原告可以在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过着分居生活,原告就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对原告的第二次离婚请求,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对方出轨,离婚就能得到经济补偿?
在生活中,大家所说的“出轨”或者说是“婚外情”,主要指的是三种夫妻之间的不忠行为,即:出轨、同居、重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因下列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出轨,除非对方自认,否则就必须提供其出轨的证据。如果不能,那么法院就不会采信。因此,并不是说对方出轨,另一方就必然可以离婚与得到经济补偿。
夫妻分居满两年,就能自动离婚?
《婚姻法》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途径方式:第一个就是双方就离婚事项达成协议,去民政局拿离婚证;另外一种就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的某些问题谈不拢,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而“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其中一个理由。
所以,无论分居两年还是十年,夫妻之间的法律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
结婚时给的彩礼,离婚还能要回来?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否则因结婚需要而购买的首饰、现金彩礼等财产物品就很难要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