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或者结束婚姻关系,以下几种情况,应当准予离婚,或者解除婚姻关系。
一、婚姻无效类。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二、撤销婚姻类。
1、因胁迫结婚的;
2、被限制人身自由而结婚的;
3、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
三、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类。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的;
4、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的;
6、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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