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法院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而判决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一方被法院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要求离婚的;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或一方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8、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9、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10、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1、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