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不予受理离婚的情况
(1)判决驳回离婚诉讼请求和调解和好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不受此条限制。
二、离婚的其他注意事项。
法院是否判决准予离婚,完全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而不会以双方是否有过错为依据。双方的过错情节只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作为考虑的因素。
因此,有过错方起诉离婚的,如果法院查明确属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的,仍会判决离婚。但在分割财产时会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照顾,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过错行为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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