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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零出资”的法律规定推动了90后创业大潮的强势来临,伴随着我国离婚率逐年的攀升,在离婚过程中公司股权的分配问题已经成为我们在离婚诉讼中值得关注的常见问题。
小张在和小王结婚后利用夫妻共同财产20万元和朋友胖子、大高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在三年的经营过程中发展初具规模,但与此同时,小张与小王的婚姻出现了裂痕,无奈之下,两人只能结束这段4年的婚姻关系,同时两人就如何协商分配小张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问题向律师进行了咨询。
△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上述案例中可总结出股权分配问题为:夫妻一方婚后持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而另一方不是该公司的股东,如何协商分配该股权?
就小张和小王协商分配该股权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可将小张的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小王,如公司的股东胖子或股东大高不同意小张将股权转让给小王的,他们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小张的股权,与此同时,小张和小王可就获得股权转让价款进行分配。
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部
田留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