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前提必须要感情破裂,那么如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呢,我们通常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这几个方面来综合判断。但这么说感觉有点虚,不太好把握,怎么办呢?魏律师把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中所有有关感情破裂的情形总结个遍,提炼出了19中感情破裂的情形,视频很长,但全是干货,希望大家点赞收藏。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1、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3、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4、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5、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6、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7、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8、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
19、其他感情破裂的情形(兜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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