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配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财产分配原则
1. 协议优先
- 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时通过协商达成财产分配协议,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意愿。例如,双方可以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将存款进行平均分配等。
2.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 在分配财产时,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考虑将更多的财产分配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同时,法律也规定在财产分配上适当照顾女方权益,这是基于传统社会中女性在婚姻中可能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考虑。
3. 均等分割为基础
- 在没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进行均等分割。但这并不意味着绝对的平均分配,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付出较多,如照顾老人、抚育子女、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等,可以在财产分配时适当予以倾斜。
4. 特殊情况的考量
- 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另一方可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并在财产分配上适当少分过错方的财产。
- 对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财产分配的具体方式
1. 房产分配
-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可以协商确定房产的归属。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将房产出售后,双方平分售房款;或者双方共同持有房产,约定房产的使用和收益分配方式。
2. 存款和投资分配
- 对于夫妻共同的存款、股票、基金等投资,一般按照实际价值进行分割。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各自的份额,或者将存款进行平均分配,股票、基金等投资根据市场价值进行分割。
3. 债务分担
-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在离婚时,双方应当对共同债务进行清理,并确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