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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婚姻算离婚吗撤销后财产和孩子如何分配律师详解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

​​近日,民政部下发关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结合民法典,草案新增了“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等条例。

草案的这一变动让撤销婚姻话题再次引发关注。撤销婚姻算离婚吗?与离婚有哪些区别?8月19日,潇湘晨报记者据此对话了北京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对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婚姻登记条例》修订新增撤销婚姻关系内容引关注,曾有男方婚前隐瞒精神疾病或性疾病被撤销婚姻

8月12日,民政部印发通知,公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征求意见。

在此草案中,关于撤销婚姻的规定相关变动引发关注。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2003年8月8日发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关于撤销婚姻的规定是: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而草案中的相关表述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当事人;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潇湘晨报记者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法院在裁决撤销婚姻案件时依据的法律基本为民法典相关规定。

今年6月,湖南新晃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撤销婚姻案件。具体案情是:2023年4月,原告李某(女)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2023年5月5日,男女双方到新晃县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并于2023年9月17日举办了婚礼。2024年3月1日,被告突发精神疾病,后入院治疗。原告认为,被告在婚前犯有长达15余年精神病史,被告婚前没有履行相互告知的义务,隐瞒病情而与原告结婚,构成婚姻欺诈行为。

新晃县人民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本案中,被告在婚前患有精神疾病,但未告知李某,现因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该疾病足以影响李某是否缔结婚姻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足以对婚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重大疾病”。原告李某在知晓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对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该院予以支持。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在今年4月也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原告刘某某在与赵某结婚后,婚后同房后,刘某某发现被告患有严重的性功能障碍疾病,并得知被告婚前便因勃起困难、前列腺炎多次到医院治疗的情况,后到法院起诉撤销婚姻。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双方婚姻关系,依据的也是民法典相关规定。

在湖南桃江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近亲结婚案件中,法院是援引民法典相关规定,直接判决婚姻无效。

律师解读:撤销婚姻并不等同于离婚,在法律性质和程序上有显著区别

撤销婚姻算离婚吗?与离婚有哪些区别?8月19日,潇湘晨报新闻记者据此对话了北京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对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1、当前我国关于撤销婚姻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什么样的情况可以撤销婚姻?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目前在我国撤销婚姻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法典》及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可以因以下两种情况被撤销:

一是受胁迫结婚的撤销。如果一方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二是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自己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这些情况都表明了法律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婚姻的自愿性和真实性,如婚姻的缔结缺乏真实的意思表示,因而可以依法撤销。

2、撤销婚姻算离婚吗?与离婚、“事实婚姻”又有哪些区别?

答:撤销婚姻并不等同于离婚,它们在法律性质和程序上有显著区别。

撤销婚姻与离婚的区别主要有:

一是法律性质不同。撤销婚姻是指婚姻自始就不成立,属于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或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可以依法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是,该婚姻在法律上自始无效,相关权利义务不再存在。离婚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一致或经过法院判决解除婚姻。离婚的法律后果是,婚姻关系在离婚生效前一直存在,离婚后双方仍需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二是程序要求不同。撤销婚姻的请求通常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法院审查后作出撤销判决。撤销婚姻不需要经过调解程序,直接进入诉讼阶段。离婚通常要求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才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相对复杂,涉及更多的法律程序和调解环节。

三是影响的范围不同。撤销婚姻:由于婚姻自始无效,撤销婚姻不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婚姻撤销后,双方的法律关系如同未婚状态。离婚:离婚后,双方需要处理财产分割、债务清偿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法律上仍需履行相关义务。

撤销婚姻与事实婚姻的区别:事实婚姻是指没有进行正式登记,但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的婚姻关系。目前在我国法律上已不承认事实婚姻。撤销婚姻是指因特定原因(如胁迫、隐瞒重大疾病)而被法院判决撤销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3、婚姻撤销前,双方当事人是否还存在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关系?在撤销婚姻关系前的经济纠纷或共同养育的子女该如何处置?

答:在婚姻撤销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共同财产和债务关系仍然存在。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共同财产,撤销婚姻并不影响其性质。因此,在婚姻撤销前,双方的共同财产仍然被视为共同财产,撤销婚姻后,双方应按照有效婚姻的财产分割标准进行处理。

对于共同债务的认定,撤销婚姻并不影响债务的性质。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因此,撤销婚姻后,双方仍需对共同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撤销婚姻关系前的经济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具体来说,双方可以就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达成协议,如协商无果,双方可以寻求第三方的调解,若协商和调解均未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共同财产和债务进行合法分割。

如果在撤销婚姻前已经养育了儿女,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用问题也需要妥善处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撤销婚姻并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双方应共同承担抚养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 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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