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警惕代办离婚不靠谱

人民法院报发表了一篇关于《网上“代办离婚”套路深》的短评,不禁让我想到经常有当事人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多久能离婚?是不是一次就能离成?我看网上说七天一次性就能离”。对于当事人的心情,我深表理解。有鉴于此,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在此简单介绍一下:

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有协议离 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问:离婚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由其他人代办吗?

答:离婚时,双方当事人无论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均应当亲自到场办理或出庭,即 使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则上也应当亲自出庭,除非确有特殊情况,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 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 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问:离婚要多久时间?

答:需要区分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

结论:(30+N)日≤耗时≤60日;N=1至30日

  •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是《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这个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是最低期限,必须从申请之日起计算30日。
  • 第二款规定的30日,是一个可变期间,是给予离婚双方当事人,在冷静期30日满后,至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的时间。
  • 双方亲自申请离婚后,起算30日冷静期。期满后,可在30日内随时申请发放离婚证。例如, 双方在冷静期满后,第二天就去申请发证,那协议离婚的用时为31天。

(2) 诉讼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当事人起诉的,法院于7日内立案,5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 本,被告15日内提交答辩,5日内向原告发送答辩状。

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 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 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

这里掐指卜算,也是不可能在“七天”内办理完离婚。

总结:无论是协议离婚或是诉讼离婚,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都不可能在七天内办理完离婚。


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 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 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 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 原告。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 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 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第40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 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 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

问:可以一次性判决离婚吗?

答:是否判决离婚,主要依据当事人是否有法定情形,如:1.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 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仅以感情破裂为由,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般不会一次就判决离婚。

私以为,劝和不劝离,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的思想,体现了我国婚姻家庭价值观念。且行且珍惜,婚姻不易,维系更不易,感情是否破裂,当局者迷,旁观者难道就不迷了吗?在没有上述法定情形发生时,仅以感情破裂为由,又无其他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而径行起诉离婚的,在排除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斗气、财产纷 争、抚养权),往往见到的是一方当事人强烈要求离婚,一方强烈不同意离婚。婚姻自由,不仅体现为结婚自由,同时还体现为离婚自由。但离婚自由并不意味着任意、轻率离婚。

因此,有离婚需求的当事人,应当充分认识到,婚姻是一种身份关系,无论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以本人到场为原则。也并非起诉就一定能一次性判决离婚,诉讼离婚仍须符合法定离婚情形。

当事人应当警惕网络宣传“不用本人出面”“七天一次 性判离”的承诺,切勿轻信此类噱头、虚假营销,否则很有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已废止(可供参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 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 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 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 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 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 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 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 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 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 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
添加微信好友,了解更多产品

点击复制微信号

微信号:wx888

复制成功
微信号:wx888
添加微信好友,了解更多产品
去微信添加好友吧

电话

12588888888
12588888888

微信

二维码扫一扫添加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