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中,需要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在实务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如下,在民事起诉书中可以逐一进行阐述:
第一,被告在经济上对原告过于苛刻,导致原告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和交
际。
第二、被告及其父母对原告及其父母不够尊重,导致双方关系产生裂痕。
第三、原被告婚后多次分居,经多次尝试证明无和好可能。
第四、 年 月份,原告曾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半年内双
方关系无任何改善。
第五、其它感情破裂的原因和表现,比如:
1.被告有重婚行为,2.被告与异性多次同居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3.被告婚外情导致双方感情彻底破裂,4.被告多次出轨是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5.被告频繁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6.被告遗弃子女,置原告及子女于不顾,导致感情彻底破裂;7.双方性格严重不合,基本无交流;8.被告有赌博(吸毒)恶习且屡教不改;9.原被告连续分居已经超过两年;10.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之后双方感情无任何改善,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11.婚姻基础薄弱;12.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13.被告不愿生育子女,致使感情确已破裂;14.被告习惯逃避问题,缺乏责任感,严重影响夫妻沟通;15.被告与原告父母严重不睦,关系恶劣;16.被告缺乏责任感,脾气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