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调解终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孙女士到法院起诉丈夫曹某,称曹某与其结婚一年有余,但一直拒不圆房,故要求与之离婚,法院经审理发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遂调解终结了二人的夫妻关系。
原告孙女士,二人于2013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于2013年12月登记结婚,并在亲戚邻居的鉴证下举办了结婚仪式。婚后曹某虽与孙女士共处一室两个多月,但是拒不与孙女士圆房,经常晚上玩电脑、手机到深夜,然后自行睡下。孙女士因此与曹某产生矛盾,继而双方于2014年3月分居。孙女士称,双方分居后,曹某竟然对周围邻居宣称,由于孙女士有生理问题未能生育所以导致双方产生矛盾分居。孙女士称其听说上述谣言后,十分恼怒,故要求与曹某离婚。
本案审理过程中,曹某认可其与孙女士结婚一年有余但是一直未圆房,对于未圆房原因,曹某辩称由于双方结婚之前缺乏了解,其看走了眼,结婚后才发现孙女士并不是自己喜欢的人,所以一直未与其圆房。对此,孙女士并不认可,称双方2013年6月份就经人介绍相识,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一段时间后才结的婚,如果曹某不喜欢自己完全可以不选择和自己结婚。但孙女士对于曹某拒不与之圆房的原因也不清楚。
双方均认可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可能。虽经通州区人民法院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但双方均坚持离婚,未能和好,通州区法院遂解除了双方的夫妻关系。(@京法网事 作者:李宏印)